600360 ST华微:资金占用长达9年,因财务非标被证监会预处罚,维权报名热线:18622705

  lucy6568      专项索赔资讯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华微电子案时间轴2024年5月16日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5月16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2024年10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你单位立案。特此告知。2025年1月24日 公司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吉证监处罚字〔2025〕1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如下:

经查明,华微电子、上海鹏盛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 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5 年至2023 年,根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要求,华微电子持续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等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相关资金往来均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持续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资金,用于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偿还对外借款及利息、收购股权、对华微电子增资配股、解除所持有的华微电子股权质押以及维持日常经营等用途。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067.82万元。直至2024年6月8日,华微电子才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中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二)华微电子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三)华微电子2019年发布的《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吉林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 

二、对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

  三、对夏增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四、对曾涛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五、对另10位涉案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到300万元的罚款。

2024年4月28日,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发布《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内容为: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了(众会字(2024)第05585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我们对其出具的意见为:非保留意见。

扫一扫或长按二维码可报名。

凡是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持有3000股以上华微电子(600360)的受损投资者吻合报名条件。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