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600360)收处罚告知书,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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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600360)信息披露违规,索赔登记
索赔条件
2016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9日(含)期间有买入且在2024年0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
公司介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微”)是一家专注于功率半导体器件设计研发、芯片加工、封装测试及产品营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股票代码为60036099ST华微的年报审计机构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券商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ST华微成立于1999年10月21日,由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几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于2001年2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同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力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自动化仪表、电子元件、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等。
案情概述
以下是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T华微)信息披露违规事项的时间线:
1. 2015年—2023年:长期资金占用未披露
违规事项:2015年至2023年期间,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关联方进行资金往来,但这些资金往来并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14.92亿元资金未收回。
2. 2019年:虚假记载与重大遗漏
违规事项:华微电子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违规事项:2019年发布的《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3. 2023年9月6日:信访举报
违规事项:上交所收到信访举报称,华微电子实控人曾涛、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和董事长夏增文存在长期挪用、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并涉嫌配股欺诈等问题。
4. 2024年4月30日: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问题
违规事项:华微电子发布2023年年报,其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分别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包括: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未结算款项5.04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中包含9.81亿元采购款等,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存疑。
5. 2024年5月16日:公司被立案调查
违规事项:华微电子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6. 2024年6月29日:资金占用问题披露
违规事项:华微电子在《年报非标审计意见事项的自查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严重的资金占用问题,截至2024年5月底,资金往来余额为14.35亿元,这些资金往来不具有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违规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涛自称其不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尚不知晓,目前股份仍处于代持状态。
7. 2024年10月18日: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
违规事项:华微电子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8. 2025年1月25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违规事项:华微电子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公司及多名责任人员作出处罚,包括对原董事长夏增文、曾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一)违规事项的法律定性
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
华微电子在2015年至2023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该行为不仅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还构成了对投资者知情权的侵犯,属于虚假陈述中的“重大遗漏”类型。
虚假记载与重大遗漏
华微电子在2019年发布的《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中存在重大遗漏,同时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9日(含)期间有买入且在2024年0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材料准备
*|对账单。可联系券商或开户证券营业部,打印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索赔证券交易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证券至今)。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证券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成交金额、证券余额、交易佣金等内容,如对账单未完整显示前述信息的(通常是不显示或不完整显示身份证号),则需要提供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如果该证券目前还有持有,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如交易记录较多,请尽可能提供Excel版交易记录,以便我们核对计算损失。
*|主体证件材料。自然人投资者需要准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要准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5316751929。我们收到材料后,将判断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计算索赔金额。在确定委托后,我们将准备起诉材料并办理委托手续。
注意事项
*| 投资者必须在“索赔条件”内买入该股票并且截至该区间最后一日仍持股,才可参加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 此类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提起诉讼,责任主体才会赔付损失。
*| 我们不收取任何前期费用,交通费/可垫付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如垫付的,投资者参与索赔则不存在任何财务成本。
*| 委托前材料准备较为简单,委托后我们可尽职代理相关事务。此类案件诉讼周期较长,投资者需耐心等待。
关于我们
*|索赔集结号由上海讼。
*|“客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对于客户交办的每一项事务,都做到尽心尽责,勤勉尽职,严格办案流程,注重风险控制,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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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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