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600360)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3380万罚款-索赔征集

  lucy6568      专项索赔资讯

ST华微(600360)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5〕1 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3380万罚款,具体如下:

一、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

二、对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的罚款;

三、对曾涛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

四、对赵东军、王晓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五、对于胜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

六、对孙铖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七、对朱晓丽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八、对陈笑蕊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

九、对李大沛、佟成生、姜永恒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的罚款;

十、对聂嘉宏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

偿团队将继续接受ST华微(600360)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

索赔条件:2016年4月23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且2024年5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0487965咨询。

基本情况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功率半导体器件设计研发、芯片加工、封装测试及产品营销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科技部、中科院等国家机构认证,被列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

公司拥有4英寸、5英寸与6英寸等多条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及IC芯片生产线,芯片加工能力为每年500万片,封装资源为每年24亿只,模块每年1500万块。

违规事实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5月16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002号),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0月18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特此告知。”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5〕1 号),经查明,华微电子、上海鹏盛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鹏盛、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为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5 年至2023 年,根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要求,华微电子持续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 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等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相关资金往来均无商业实质,构 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持续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资金,用 于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偿还对外借款及利息、收购股权、对华微电子增资配股、 解除所持有的华微电子股权质押以及维持日常经营等用途。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49,067.8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984,500,000 元,占当时最近 一期(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0.14%, 占当期(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9.3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000 万元。

2016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2,105,812,001 元,占当时最 近一期(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54%,占当期(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9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2017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1,386,943,342.92 元,占当时 最近一期(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8.44%,占当期(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65.39%。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2018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3,221,866,474.54 元,占当时 最近一期(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51.9%,占当期(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143.29%。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2019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4,123,314,373.83 元,占当时 最近一期(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8%,占当期(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67%。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08,070,551.32 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

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141,051,645.32 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58%。

2021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1,264,636,614 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0.54%,占当期(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9.2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441,280,159.32 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75%。

2022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107,420,000 元,占当时最近 一期(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34%,占当期(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3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473,214,159.32 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43%。

2023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33,120,000 元,占当时最近一 期(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占当期(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492,369,173.21 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75%。

直至 2024 年 6 月 8 日,华微电子才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3)中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依据 2005 年修订、2014 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 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华微电子应当及时披露上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华微电子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华微电子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上 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华微电子 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 报告未披露前述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二)华微电子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2019 年 12 月 19 日,华微电子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 所信访投诉及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2);2023 年 11 月 11 日,华微电子发布《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访投诉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2),在上述临时公告中,华微电子否认控股股东上海鹏盛与上海奔赛(上海芙 拉沃)存在关联关系;否认华微电子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存在资金往来; 否认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经查明,华微电子上述 临时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会计凭证、银行账户流水、相关情况说明、相 关询问笔录、相关会议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三)华微电子 2019 年发布的《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1 日,华微电子发布《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等临时公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未披露报告期内控股 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华微电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配股资料、相关情况说明、相关询问笔录、 相关会议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